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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妇幼保健院安保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2-05-2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请登录)
2.采购项目名称:弥勒市妇幼保健院安保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万元):73.92;(36.96万元/年);
5.最高限价(万元):73.92;(36.96万元/年);
6.采购需求: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7.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以合同签订的起始时间为准;
本次采购中,供应商应以总服务费进行报价;第二年合同履行按云财采〔2015〕16号、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1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为:提供2020年或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注:若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
2.2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信用查询: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磋商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 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1〕68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公安机关批准、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5月25日-2022年6月7日上午9: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年6月7日 上午0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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