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市公司物流中心清洁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非财政性资金180.0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深圳市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规模:招标内容为市公司物流中心清洁服务采购,中标人数量1家,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范围:采购内容:市公司物流中心清洁服务采购;采购预算:人民币180.00万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日期间签订的清洁服务合同,须提供历史合同相关页(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如首页、合同内容、签字页),以证明为指定时间段内的同类项目业绩,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支撑判断的,则对应业绩不计入;
3. 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授权代表无行贿记录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行贿犯罪信息,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方式:进入首页→在输入框中输入当事人(个人或单位)→点击“高级检索选择按钮(向下的三角形)”,其中案件类型选“刑事案件”,文件类型为“判决书”,案由为“刑事案由→贪污贿赂→行贿(如个人)/单位行贿(如单位)”→点击“搜索”并分别截图);
4. 未被纳入中国烟草总公司行业“黑名单”。(由招标人进行查询,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投标人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提供承诺函)。
7. 投标人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记录名单声明函。(注: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记录名单; (以评标委员会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到该投标人信用记录的,以投标人出具的承诺函为准,并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9.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26日10时00分到2022年6月2日17时30分
本市公司物流中心清洁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非财政性资金180.0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深圳市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规模:招标内容为市公司物流中心清洁服务采购,中标人数量1家,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范围:采购内容:市公司物流中心清洁服务采购;采购预算:人民币180.00万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日期间签订的清洁服务合同,须提供历史合同相关页(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如首页、合同内容、签字页),以证明为指定时间段内的同类项目业绩,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支撑判断的,则对应业绩不计入;
3. 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授权代表无行贿记录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行贿犯罪信息,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方式:进入首页→在输入框中输入当事人(个人或单位)→点击“高级检索选择按钮(向下的三角形)”,其中案件类型选“刑事案件”,文件类型为“判决书”,案由为“刑事案由→贪污贿赂→行贿(如个人)/单位行贿(如单位)”→点击“搜索”并分别截图);
4. 未被纳入中国烟草总公司行业“黑名单”。(由招标人进行查询,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投标人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提供承诺函)。
7. 投标人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记录名单声明函。(注: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记录名单; (以评标委员会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到该投标人信用记录的,以投标人出具的承诺函为准,并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9.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26日10时00分到2022年6月2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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