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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金叶工业有限公司“十四五”技改项目内衬纸复合生产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2-05-26 收藏项目
珠海市金叶工业有限公司“十四五”技改项目-内衬纸复合生产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请登录)受珠海市金叶工业有限公司委托,就珠海市金叶工业有限公司“十四五”技改项目-内衬纸复合生产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珠海市金叶工业有限公司“十四五”技改项目-内衬纸复合生产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珠海市金叶工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珠海市金叶工业有限公司“十四五”技改项目-内衬纸复合生产线设备采购项目
2.2 招标编号:(请登录)
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捌拾玖万玖仟肆佰壹拾元零叁分(¥2899410.03)(不含税)。
2.5 项目内容:内衬纸复合生产线设备一套(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该设备用于生产烟用内衬纸,实现从原材料(纸张、铝箔)经过复合(剥离)、印刷、分切、复卷等生产工艺。
内衬纸复合生产线设备
序号 采购内容 规格及配置 数量(套) 备注
1 内衬纸湿法复合机 1000型 1 最大印刷幅面1000mm
2 内衬纸双轴高速分切机 1000型 1 最大分切幅面1000mm
3 内衬纸高速盘纸复卷机 160型 1 最大复卷幅面160mm
合计 3套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0日内到货,到货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个系统安装、调试、验收工作。
2.7 地点: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必须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必须提供有效的授权文件。(提供制造商授权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3.3投标人未被记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及烟草行业各直属单位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的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通过招标人提供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查询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不在《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或在名单中但禁入期限截至投标日已届满的,可以参与招标人采购活动。未届满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3.5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无行贿行为记录的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1.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并在查询页面全屏截图签名。
注:2.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行贿记录起始时间为生效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落款时间。如经查询投标人及上述人员近3年存在行贿行为,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5月3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下称“标书费”),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17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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