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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1#2沉淀池絮凝反应设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2-05-27 收藏项目

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1#2沉淀池絮凝反应设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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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1#2沉淀池絮凝反应设备改造项目,项目业主为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1#2沉淀池絮凝反应设备改造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合同估算价:38万元
2.2招标范围:技术协议范围内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1#2沉淀池絮凝反应设备改造项目改造一套包工包料(含折板、斜板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水处理设备制造销售和安装调试等相关内容,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报告并网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提供信用报告加盖公章。
3.1.3投标人提供被授权委托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2年2月至2022年4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2年2月至2022年4月的缴费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
3.1.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或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3.1.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1.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2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05月27日17时00分至2022年06月01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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