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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辽宁省高速公路交通工程设施优化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2-06-06 收藏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2022年辽宁省高速公路交通工程设施优化提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关于下达2022 年高速公路维修改造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辽交投建设发〔2022〕32 号)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对高速公路主线增设危险品运输车限速标志,沈阳绕城高速标志优化提升,并对沈大、机场路及沈山沈阳至盘锦段进行分车道、分车型限速标志改造,对大连、营口、本溪等部分主要城市出口收费站匝道逐级限速标志改造。
对因高速车流量大,高速公路车辆噪音较强,已经影响到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在高速公路路侧增设声屏障。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为2022年辽宁省高速公路交通工程设施优化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实施。包括但不仅限于:
(1)施工图设计工作范围包括:合同范围内标志优化提升改造及声屏障增设工程的试验检测及详勘、技术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指导性交通组织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安全技术评价报告等的编制工作;配合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核准或备案;相关后续服务工作等;
(2)施工总承包工作范围包括:根据施工图设计及合同文件,完成标段范围内所有标志优化提升改造及声屏障增设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 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为117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计划服务周期:2022年7月5日~2022年7月20日,施工计划工期(开工至完工):2022年7月21日~2022年10月30日。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
等级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各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资质”或“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且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业绩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在近5年(指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2017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1个“标段设计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维修改造)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作(设计内容必须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声屏障工程设计)。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在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7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1个“标段合同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维修改造)交通安全设施或声屏障工程的施工。
企业信誉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未在2021年度辽宁省公路工程设计企业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D级;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在法院出具判决书的日期为2016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未涉及辽宁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且与招标人相关的已判决案件中存在不正当经济行为。
主要人员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拟任设计负责人(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拟任施工负责人(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拟任技术负责人(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最多不超过 2 家,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是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在本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主要人员(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本项目的技术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于2022 年06月06日至 2022 年06月13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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