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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城市管理局淮滨县城区低洼易涝区综合治理提升工程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2-06-28 收藏项目
项目概况
淮滨县城区低洼易涝区综合治理提升工程监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请登录)
2、项目名称:淮滨县城区低洼易涝区综合治理提升工程监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97,202.00元
最高限价:697202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淮财磋商采购-2022-62-1 淮滨县城区低洼易涝区综合治理提升工程监理项目 697202 697202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淮滨县城区低洼易涝区综合治理提升工程监理项目施工工期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6、合同履行期限: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近三个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3.6供应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或监理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和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应提供招标文件发售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6月29日 至 2022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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