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工学院丰满校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化工学院丰满校区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吉林化工学院丰满校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2〕17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林化工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7.69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通用航空与冰雪实训楼1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航空科技创新楼1栋,建筑面积0.59万平方米;绿色化工应用创新工程实训楼1栋,建筑面积1.73万平方米;综合教学楼1栋,建筑面积4.57万平方米;冰雪产业实训楼1栋,建筑面积0.6万平方米;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2栋,建筑面积合计2.4万平方米;学生公寓楼4栋,建筑面积合计4.8万平方米;食堂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建设标准运动场地以及道路、绿化、管网等配套附属工程。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招标(详见发包人要求)。
2.3工程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市丰满区石井沟街道,江炼小区北侧。
2.4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
2.5设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设计规范的合格要求。
2.6最高投标限价:4,847,96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由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职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文件要求;
3.5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将否决其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10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补充通知(吉建管〔2020〕13号)中相关规定;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18日上午08:30至2022年8月8日16:00前,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8月9日13时30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化工学院丰满校区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吉林化工学院丰满校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2〕17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林化工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7.69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通用航空与冰雪实训楼1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航空科技创新楼1栋,建筑面积0.59万平方米;绿色化工应用创新工程实训楼1栋,建筑面积1.73万平方米;综合教学楼1栋,建筑面积4.57万平方米;冰雪产业实训楼1栋,建筑面积0.6万平方米;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2栋,建筑面积合计2.4万平方米;学生公寓楼4栋,建筑面积合计4.8万平方米;食堂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建设标准运动场地以及道路、绿化、管网等配套附属工程。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招标(详见发包人要求)。
2.3工程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市丰满区石井沟街道,江炼小区北侧。
2.4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
2.5设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设计规范的合格要求。
2.6最高投标限价:4,847,96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由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职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文件要求;
3.5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将否决其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10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补充通知(吉建管〔2020〕13号)中相关规定;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18日上午08:30至2022年8月8日16:00前,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8月9日13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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