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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港营区环境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2-08-09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姚港营区环境整治工程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61699部队,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姚港营区环境整治工程
2.2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 / ;控制价:6795982.74(元)
2.4工程编号:
2.5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作内容。
2.7其他:本工程施工合同采用总价合同形式,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应视为完整反映施工图内的工作内容,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期间未提出疑问或质疑,投标单位在中标后不得以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或工程量不准确为由要求合同价款调整;本工程涉及的所有检测费用(含专项检测),均包含在相应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投标单位自行考虑,不再另行列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及法人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有已竣工的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房建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要求如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匹配,并实行发包人考勤制度。项目经理每周在施工现场的时间不少于5天,技术负责人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每月22天,每少1天从履约保证金中扣款500元。如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与《投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不一致,或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连续超过5天不到位,建设单位有权解除合同,追究投标人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加盖公章)
3.4投标人承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未出借资质,未串通投标,若被招标人查证、或者经其他投标人质疑后查证属实,招标人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以在投标文件中发现出借资质、串通投标资料的事实书面报告监督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将证据同期移送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监督部门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罚。(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加盖公章)
3.5施工合同谈判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与签订,证明该项目未出借资质、未转包、并作出承诺。(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加盖公章)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5.1领取时间:2022年08月10日至2022年08月15日(08:30—11:30,14:30—17: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6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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