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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法院多功能LED显示屏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2-08-09 收藏项目
(请登录)受宁陕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拟就宁陕县人民法院多功能LED显示屏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陕县人民法院多功能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TZCS2022-N050
三、采购人名称:宁陕县人民法院
四、采购人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宁***
五、代理机构名称:(请登录)
六、采购内容及需求:
1.项目概况:建设一块15.5㎡的高清多功能LED显示屏,由镀锌方钢焊接底座,然后由模组和模块镶嵌组合而成。主要包括:强电弱电综合布线、镀锌方钢底座焊接固定、模组和模块组合镶嵌、四周包边处理、音响设备安装、音频视频链接及调试(详见磋商文件)。
2.工期:15天。
3.项目采购最高限价:175000.00元
七、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22年08月09日至2022年08月15日止;
(北京时间09:00-12:00 ,14:00-17:00止,节假日除外)
2、***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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