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抚州市公安局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抚州市公安局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2-09-25 收藏项目
(请登录)受抚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其所需抚州市公安局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名称:抚州市公安局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JXXA-FZ2022-N05
三、采购内容: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期限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抚州市公安局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项目 150天 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221000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资格承诺函或2022年01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原件)
④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资格承诺函或2022年01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资格承诺函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及行为记录: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投标人信用证明及中国政府采购网行为记录全部搜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公章,如是自然人无须提供。)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非中小微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
1)、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2)、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五、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从2022年9月26日至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至11:30;14:30-17:00(北京时间)(请登录)购买磋商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68809287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5801679990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陈思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