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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油分公司宁都城北2座站房装修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2-11-17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油分公司宁都城北2座站房装修项目已由江西石油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油分公司宁都城北2座站房装修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油分公司宁都城北2座站房装修项目(二次)。
2.2建设地点:宁都城北、会昌城南。
2.3建设规模:站房内外部装修。
2.4建设投资:宁都城北约40万、会昌城南站约39万,合计估算价约79万元。含税价)
2.5计划工期:单站时间不得超过30天(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对应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相关工作内容等。
2.8其他:施工作业现场全过程视频录像,录像保存期限一年,视频资料随竣工资料移交发包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在近两年未发生严重违约情况,在近两年施工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6)近三年以来(2019年1月1日至今)有已完工的加油站工程类项目业绩。同时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发票开具时间在招标公告时间前1个月开具,发票信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查为真实有效且信息一致***,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为有效业绩,否则为无效业绩。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发现发票信息无法查询或发票信息不一致,视为业绩作假,按投标人不诚信行为进行处理。
(7)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8)企业负责人应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A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进行任何转包或分包。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三年以来(2019年1月1日至今)有已完工的加油站工程类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近三年以来(2019年1月1日至今)有已完工的加油站工程类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项目安全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近三年以来(2019年1月1日至今)有已完工的加油站工程类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4)如社保无法打印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说明函及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前2月】社保缴费证明。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3.6支付方式:我公司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或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为期三个月的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息由中标人承担。
3.7中标候选人承诺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承包商公司所在地现场复核,审查内容为QHSE管理体系符合性评审。QHSE管理体系符合性评审通过的,招标人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未通过评审的作否决项处理,中标候选人第二名按照以上要求顺延。
3.8投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工程项目承包商,承诺依法合规承揽该项目,不对该项目进行转包(卖标)、挂靠及违法分包,且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包(买标)项目。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承诺执行中国石化各项管理规定,在施工现场派驻招标人在职的项目负责人、技术现场负责人(施工员)、安全现场负责人(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投标人需承诺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专户专款专用,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若投标人违反以上承诺,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招标人一切处罚决定。
3.9农民工工资保障:为防止发生群体性讨薪事件,对本公司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现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为督促落实农民工工资委托代发制度,请承包单位在申报当期合同价款时,应向本公司出示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表》,如不提供该支付表或发现隐瞒、造假等行为,本公司将依法暂扣该钱款用于专项支付农民工工资,并视情取消合作。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电子版)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2年11月17日09时00分至2022年11月24日17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4日17时00分。
(3)招标文件、图纸(电子版)售价:每套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元整。***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7日09:30。***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2年12月7日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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