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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分公司2023年现场综合化维护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2-11-24 收藏项目
伊犁电信分公司2023年现场综合化维护业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伊犁电信分公司2023年现场综合化维护业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B2022111640), 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招标。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伊犁电信分公司2023年现场综合化维护业务服务项目
序号 服务项 服务内容
1 本地城域网维护 从局端ODF(MODF)架线路侧至对端二级分光器(从局端OLT设备端至用户二级分光器),或至指定维护段落的分界点所属的架空光缆、直埋光缆、管道及管道光缆、墙壁光缆、杆路及光交、分纤箱、分光器等附属设备日常维护(详细服务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2 移动网维护 基站主设备、传输设备、天馈系统、机房、铁塔、电源设备、空调设备、直放站、室内分布信源、动力环境等日常维护(详细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要求)。
3 专项维护 光路业务开通、机房维护、政企电路开通及维护(详细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要求)
4 哑资源清查 ODF、MODF资源清查;2、光交资源清查;3、光缆资源清查;4、管道、杆路资源清查;5、光分纤箱(具有分纤功能的光分)资源清查;6、光终端盒资源清查;7、一级分光器资源清查;
(详细服务内容详见“ 技术规范书”要求)
5 光缆线路及移动网项目性维修 各类光缆线路、移动网基站及各类机房维护成本性支出维修、三盯、抢修、施工服务、管道维修、抢修(详细服务内容详见“ 技术规范书”要求
,详细技术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2 采购估算金额:6500000元(不含税)。
1.3 框架协议服务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注:本项目合同签订模式为:框架+订单形式,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中标人下达订单,采购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根据本合同下达的订单受本合同的约束);单项工程服务期:招标人按每个单项工程的具体内容制定服务期要求,中标人按照招标人具体项目的要求执行。
1.4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选人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根据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一、维护分项及最高单价限价1-8项”基础上进行折扣报价,最高投标折扣<0.88,投标人投标折扣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折扣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6 承包方式:施工部分,包工不包料(所有材料均由甲供)。
1.7服务地点: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条件:
2.1.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文件。
2.1.2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到投标截止时间合法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甲级资质与原一级资质同等认可,新乙级资质与原二、三级资质同等认可)。
②投标人须具备到投标截止时间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主管部门核发)
2.1.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第三方审计报表的首页及审计公司签章页);
注:如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为本年度内新成立公司, 则可不要求其提供财务报告。
2.1.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20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予认可。
(2)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的,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
2.1.5信誉状况:
(1)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以下情形: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②行政处罚信息名单,③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4)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的截图,若为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5)查询路径:
①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1.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
投标人需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要求(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缺少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否决其投标资格)。格式详见第六章《资格审查资料》。
2.2其他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12月1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2月1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2月1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8)【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9)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0)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11)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2)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3)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4)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1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6)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2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分公司的投标,同时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对联合体及代理商的要求: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代理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1月29日,08时0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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