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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能力提升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2-12-02 收藏项目
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能力提升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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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能力提升工程已由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函(泰发改发[2021]258号);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部分事项变更的函(泰发改发[2022]18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能力提升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院内
2.2建设规模:对理化及微生物检验楼四层楼进行改造,改造总建筑面积约3802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工期
3212022212020001-BD-001 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能力提升工程总承包 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设计任务书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相关设备及其他材料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保修等全部内容] 3655.71 270天
2.4 付款方式:(1)设计费支付方式:提交经审查合格的全套施工图后支付总承包合同价组成中设计费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承包合同价组成中设计费的70%,竣工结算核对后依据双方确认价一次性付清余款(此项目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2)工程施工费支付方式: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后支付总承包合同价组成中工程施工费(扣除暂列金)的12%(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已完工程量达到40%时,付该部分已完工程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施工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80%,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后付至工程施工费双方确认价的97%,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每次支付工程款都包含招标人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本工程人工费由建设单位按月拨付至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每月10日前施工方须将上月已完工程的人工费报建设单位审核,每次支付工程款中所包含农民工工资不足以支付已完工程的人工费时,建设单位在当月的月底前付清上个月的人工费,且最终支付的人工费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中所含人工费总额,同时已拨付的人工费用在应付工程款中扣减。本工程相关款项招标人不支付任何利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同时具备
①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投标人中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该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建筑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人员;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 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含)以上(类似业绩的金额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中为准)的工程(内容须含洁净类实验室、气路系统、纯水系统)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为投标人的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以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2019年3月5日以后竣工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内容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的《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依据,类似业绩的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含)以上(类似业绩的金额以设计合同中工程投资金额为准,如设计合同不能体现工程造价金额,须提供原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且证明文件须加盖原建设单位公章)的工程(内容须含洁净类实验室、气路系统、纯水系统)设计业绩,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为投标人的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
(C)施工业绩要求:以施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含)以上(类似业绩的金额以工程施工合同中为准)的工程(内容须含洁净类实验室、气路系统、纯水系统)施工业绩,施工项目经理业绩必须为投标人的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以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2019年3月5日以后竣工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内容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的《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依据,类似业绩的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有效期自2019年1 月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
业绩证明材料:/ 。
(B)设计业绩要求:/ ;
业绩证明材料:/ 。
(C)施工业绩要求:/ ;
业绩证明材料:/ 。
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3(6)、3.3(7)、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12月2日17 时30 分至2022年12月9日17 时30 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9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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