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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区县两级法院信息系统等保测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2-12-07 收藏项目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区县两级法院信息系统等保测评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2-1307
2、项目名称: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区县两级法院信息系统等保测评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650,000.00元
最高限价:165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豫财磋商采购-2022-1307001001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区县两级法院信息系统等保测评项目- 1650000 165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区县两级法院信息系统等保测评,技术服务参数详见《磋商文件》“具体服务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45个工作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法定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0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2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可查。■提供证书及查询结果截图证明。
(2)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同“项目基本情况”1.7款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2月08日 至 2022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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