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与地名档案管理系统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闽侯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与地名档案管理系统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15,000.00元
采购包1(闽侯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与地名档案管理系统服务类采购项目的合同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515,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51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10,3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采购人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描述: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1)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2)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3)投标人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档案数字化类)”,福建省外企业必须在福建省国家保密局备案批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1-09至2023-01-24,(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1-31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闽侯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与地名档案管理系统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15,000.00元
采购包1(闽侯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与地名档案管理系统服务类采购项目的合同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515,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51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10,3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C16990000-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1(批) |
否 |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闽侯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与地名档案管理系统服务采购项目。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一)闽侯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为规范地名普查档案管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民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在充分调研、研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等法律和有关规定,于2016年6月23日联合印发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管理办法》(民发(2016)104号),明确了地名普查档案工作的职责、归档范围、档案整理要求等,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全国地名普查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对于指导、推进地名普查打馕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将发挥重要的作用。本项目纸质档案数字化应严格遵守如下标准:★国家档案局DAT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国家标准GB/T18894-2002《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国标DA/T18-1999《档案著录规则》★国家标准及相关规范《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管理办法》(民发(2016)104号)★闽民行【2017】239号《福建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验收规范》技术要求:本项目必须达到福建省验收档案要求一、项目的技术要求包1-1:档案整理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管理办法》(民发(2016)104号)文件作为技术要求。1、福建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以下简称“地名普查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省、市、县三级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地名普查业务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及实物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记录。(项目号1)2、地名普查档案工作由省地名普查办统一领导,各市、县地名普查办分级管理,同时接受上级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项目号2)3、各市、县地名普查办应根据国家档案法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管理办法及本细则要求,建立健全普查档案工作制度,履行档案工作职责,对档案进行集中统一管理。普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应指定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与归档。(项目号3)4、地名普查档案分为业务类、成果类和其它类。(一)业务类档案(类别代码:2DPY)以单个地名为单位进行组卷。卷内材料侧重过程性档案的归纳,按以下6小类顺序排列, |
515,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合同履行期限:以采购人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描述: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1)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2)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3)投标人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档案数字化类)”,福建省外企业必须在福建省国家保密局备案批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1-09至2023-01-24,(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1-31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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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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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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