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犍为县提升渔政执法装备建设项目(20 米级趸船)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农函〔2021〕37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犍为县农业农村局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犍为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一艘 20 米级趸船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岷江犍为段(项目建设地点)。
2.2 规模 :犍为县农业农村局拟购置 20 米级趸船一艘,用于一线执法人员长期工作需要以及渔政船艇补给和停靠。
2.3 建设工期:180 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等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钢质三级 III 类及以上船舶企业生产能力资质证明材料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20 米级趸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1月13日 至 2023年01月17日 (请登录)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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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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