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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某单位安保人员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13 收藏项目
遵义市某单位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遵义市某单位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请登录) 三、项目概况:
3.1服务范围及岗位设置要求如下:
安保队员:20人。
3.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3.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4项目预算: 81.6604万元(含人员工资、伙食、保险、税金及管理费等全部费用)。
3.5最高限价:由于本项目派遣人员工资(含基础工资、保险)、税金等费用以实际支出进行支付,投标人不可对此部分费用竞争。本项目仅对管理费用进行报价,最高限价管理费用为120元/人/月(含企业利润及管理费用中的税金),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3.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定1家供应商向采购方提供服务。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审计报告,主要内容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新成立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附相关承诺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纳税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供应商为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或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三)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01月12日至2023年01月19日,每日上午9: 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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