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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银钢铁有限公司退城搬迁项目职工活动中心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17 收藏项目
河北唐银钢铁有限公司退城搬迁项目职工活动中心EPC总承包工程(招标编号:2340STC10098)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唐银钢铁有限公司退城搬迁项目职工活动中心EPC总承包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产业备字【2019】430号、冀发改函【2020】2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唐银钢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唐银钢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河北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方案以及河钢集团“十三五”规划,唐银公司拟通过退城搬迁的方式,拟在唐山市曹妃甸装备制造园区内建设唐银退城搬迁项目,建设成“绿色化”、“智能化”、“品牌化”的新一代流程钢厂。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装备制造园区内。
  2.2招标范围:河北唐银钢铁有限公司退城搬迁项目职工活动中心EPC总承包工程,本工程设计、设备与材料供应、建筑安装施工(包括预制管桩桩芯混凝土灌注及钢筋插筋)、设备安装、设备调试系统调试及相关技术服务,满足职工活动中心使用的全部内容,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计划工期:合同生效后,8个月内施工完成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以满足发包人施工进度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具备或组成的联合体成员同时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或(②+③)或④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④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范围涵盖可承接资质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项目管理;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开标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至少2个(须提供清晰可辨的合同首页、标的页、盖章页复印件)。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或以上建造师,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同时兼任项目经理(承诺书格式附后)。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1-18至2023-01-28,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18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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