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交广招字【2023】第003号
1、上饶市广丰区G353宁福线公路安全提升工程已由上饶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饶路计字【2022】1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上饶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饶路养字【2021】99号批准,预算评审已由上饶市广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以广财投审【2022】697号审核,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资金,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4658124元 ,本项目的要约价为4658124元,招标人为上饶市广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上饶市广丰区G353宁福线公路安全提升工程;
2.2、建设地点:上饶市广丰区境内;
2.3、建设规模及内容:G353 宁福线公路安全提升工程范围为K391+745-K416+675段共 23.93 公里,处治里程 5.988 公里,主要实施内容为增设中央分隔带混凝土护栏 5620 米、警示标志牌6 块、人行横道线 201 平方米、车道标线 4312 平方米、震荡减速标线 165平方米,导向箭头 160平方米。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工程设为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3月,总工期30天;
2.6、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公路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其他要求见附表一~附表八,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截止2023年01月29日23时59分,未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交通工程子系统平台)(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开设交通施工用户的从业单位不具有投标资格,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打印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文件密封形式采用单信封。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其所投的1 个类别仅需制作 1 份。
3.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信用等级为D级及以下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v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1月31日至2023年02月20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1、上饶市广丰区G353宁福线公路安全提升工程已由上饶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饶路计字【2022】1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上饶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饶路养字【2021】99号批准,预算评审已由上饶市广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以广财投审【2022】697号审核,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资金,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4658124元 ,本项目的要约价为4658124元,招标人为上饶市广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上饶市广丰区G353宁福线公路安全提升工程;
2.2、建设地点:上饶市广丰区境内;
2.3、建设规模及内容:G353 宁福线公路安全提升工程范围为K391+745-K416+675段共 23.93 公里,处治里程 5.988 公里,主要实施内容为增设中央分隔带混凝土护栏 5620 米、警示标志牌6 块、人行横道线 201 平方米、车道标线 4312 平方米、震荡减速标线 165平方米,导向箭头 160平方米。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工程设为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3月,总工期30天;
2.6、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公路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其他要求见附表一~附表八,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截止2023年01月29日23时59分,未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交通工程子系统平台)(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开设交通施工用户的从业单位不具有投标资格,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打印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文件密封形式采用单信封。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其所投的1 个类别仅需制作 1 份。
3.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信用等级为D级及以下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v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1月31日至2023年02月20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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