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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职业健康检查工作采购项目(包段2)采购公告
日期:2023-02-02 收藏项目

 
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现通过谈判采购针对职业健康检查工作项目进行采购。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职业健康检查工作采购项目
3.采购需求:此次采购共包括三个包段,包段一为沈阳机床职业健康检测项目,包段二为沈机股份(数控园区)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包段三为沈机股份(银丰、西丰)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允许兼投,允许兼中。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4.采购文件发放时间及地点:采购文件将于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6日(北京时间)每天9:00—17:00采用电子版形式发放。
 
5.获取采购文件。
6.供应商资格条件:
6.1 响应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提供相应货物(服务)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完工)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6.2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6.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6.4 各响应方必须就本次采购的某一包段全部应答,可兼投兼中;
6.5 响应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以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6 本次采购不接受响应方委托中介机构或中间人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6.7 保证对需求方信息进行保密;
6.8 与需求方及其所属单位不存在未清纠纷;
6.9 响应方须具有承担健康体检任务的技术力量,并具备体检所需一切仪器、设备、物品及检验所需设备;
6.10 响应方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响应方为营利性医疗机构须同时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响应方须提供以上证书(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原件备查;
6.11 包段一、包段二的服务机构必须为沈阳市区域内的服务机构,且交通便利方面员工去医院进行体检(或者提供接送员工体检车辆)。包段三的服务机构须提供上门体检服务;
6.12 响应方须具有由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出具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批准检查项目必须涵盖公司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所有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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