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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涉案(交通违法、交通事故鉴定等)车辆停放(含车辆拖移、清障等)服务管理采购项目招标[网]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0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cg202302-057
项目名称:滁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涉案(交通违法、交通事故鉴定等)车辆停放(含车辆拖移、清障等)服务管理采购项目招标
预算金额:三年服务费用210万元,其中70万元/年
最高限价:最高综合单价为120元/标准当量车,每年产生的服务费用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即中标综合单价*实际拖移标准当量车),如每年发生的实际超过70万元,则按70万元支付(含信息服务费)。报价中含信息服务费10元/单。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其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滁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涉案(交通违法、交通事故鉴定等)车辆停放(含车辆拖移、清障等)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叁年,根据考评情况,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中标人必须与下一个服务单位做好交接工作,避免交接期间出现空档。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若中小企业对此有质疑,可按以下渠道递交质疑:①以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②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9日至2023年03月0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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