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四川达州销售分公司达宣快速路北区加油站新建工程施工己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四川达州销售分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四川 省(自治区、直辖市) 达宣快速路火风寺隧道出口处(宣汉至达州方向)。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施工图纸范围内北区总图工程(总图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围墙工程)、北区站房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北区综合服务接待站(建筑工程)、北区公共厕所(建筑工程)、北区构筑工程(建筑工程)、北区罩棚工程(建筑工程)、北区油罐区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北区安装工程(工艺安装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不含加油站形象包装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
2.3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不划分
2.5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北区总图工程(总图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围墙工程)、北区站房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北区综合服务接待站(建筑工程)、北区公共厕所(建筑工程)、北区构筑工程(建筑工程)、北区罩棚工程(建筑工程)、北区油罐区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北区安装工程(工艺安装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不含加油站形象包装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
2.6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
6378893.45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195401.32元,规费:75861.99元,暂列金:602484.79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85307.00元,含9%增值税),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予以否决。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发包人自有建设资金支付能力,并可承担12个月以上建设资金滞后支付的风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统一标准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评定结论为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已完成或正在实施3个单个施工合同金额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的加油站建设工程(包含新建工程或整体改扩建工程或迁建工程)施工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已完工项目应同时提供);
③业绩对应发票的清晰可辨扫描件;发票应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
注:
①业绩认定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
②业绩金额,以合同载明的金额为准。
③所附证明资料应充分反映关键评审要素。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需同时提供由业主方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提供的所有有效证明材料均不能全面反映以上评审要素则视为无效业绩。
4、人员要求:
4.1项目经理:
4.1.1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证明材料:项目经理应附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无在建项目的书面承诺函。
4.1.2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技术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证明材料及要求: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无在建项目的书面承诺函。
注:以上人员应提供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要求: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最近6个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从设立时起)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是指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4.1.4投标人组建项目组须满足施工要求,提供现场专业人员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提供省级住建主管部门(含授权部门和省级住建主管部门公布的合格培训机构)颁发的证书。
5、财务要求:近3年(2019、2020、2021年)财务状况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从成立后至今财务状况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
证明材料及要求:应附(2019、2020、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6、信誉要求:
6.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6.2 投标人2019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6.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经理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或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的。
以上6.1-6.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6.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6.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7、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复印件。
8、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照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办理承包商准入。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分管领导、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在入场施工前按照中国石油安全准入相关工作要求参加HSE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
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0、本次施工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备注:评审委员会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投标的所有相关资料进行查验【包括投标人主体合法性和投标资料真实性的查证等,需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招标人要求核查的全部资料】,中标候选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投标人应对其投标主体合法性和投标文件附列全部资料、全部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该中标侯选人的主体不合法(如挂靠、未取得授权等)和所提供的投标资料、承诺不真实、不合法,则该中标侯选人资格被取消,并将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将上报相关主管部门,不排除可能根据主管部门的裁决,产生下列后果:计入不良行为记录档案,在一定时期内拒绝其投标或拒绝其参与中石油集团招投标活动(一处受罚,处处受限),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 2 月 11 日 9:00:00至 2023 年 2 月 17日17:00:0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B)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 2023 年 3月 8 日 09 时 00 分之前经加密后上传(请登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四川 省(自治区、直辖市) 达宣快速路火风寺隧道出口处(宣汉至达州方向)。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施工图纸范围内北区总图工程(总图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围墙工程)、北区站房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北区综合服务接待站(建筑工程)、北区公共厕所(建筑工程)、北区构筑工程(建筑工程)、北区罩棚工程(建筑工程)、北区油罐区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北区安装工程(工艺安装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不含加油站形象包装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
2.3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不划分
2.5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北区总图工程(总图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围墙工程)、北区站房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北区综合服务接待站(建筑工程)、北区公共厕所(建筑工程)、北区构筑工程(建筑工程)、北区罩棚工程(建筑工程)、北区油罐区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北区安装工程(工艺安装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不含加油站形象包装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
2.6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
6378893.45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195401.32元,规费:75861.99元,暂列金:602484.79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85307.00元,含9%增值税),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予以否决。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发包人自有建设资金支付能力,并可承担12个月以上建设资金滞后支付的风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统一标准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评定结论为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已完成或正在实施3个单个施工合同金额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的加油站建设工程(包含新建工程或整体改扩建工程或迁建工程)施工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已完工项目应同时提供);
③业绩对应发票的清晰可辨扫描件;发票应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
注:
①业绩认定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
②业绩金额,以合同载明的金额为准。
③所附证明资料应充分反映关键评审要素。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需同时提供由业主方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提供的所有有效证明材料均不能全面反映以上评审要素则视为无效业绩。
4、人员要求:
4.1项目经理:
4.1.1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证明材料:项目经理应附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无在建项目的书面承诺函。
4.1.2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技术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证明材料及要求: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无在建项目的书面承诺函。
注:以上人员应提供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要求: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最近6个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从设立时起)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是指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4.1.4投标人组建项目组须满足施工要求,提供现场专业人员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提供省级住建主管部门(含授权部门和省级住建主管部门公布的合格培训机构)颁发的证书。
5、财务要求:近3年(2019、2020、2021年)财务状况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从成立后至今财务状况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
证明材料及要求:应附(2019、2020、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6、信誉要求:
6.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6.2 投标人2019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6.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经理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或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的。
以上6.1-6.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6.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6.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7、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复印件。
8、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照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办理承包商准入。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分管领导、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在入场施工前按照中国石油安全准入相关工作要求参加HSE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
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0、本次施工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备注:评审委员会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投标的所有相关资料进行查验【包括投标人主体合法性和投标资料真实性的查证等,需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招标人要求核查的全部资料】,中标候选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投标人应对其投标主体合法性和投标文件附列全部资料、全部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该中标侯选人的主体不合法(如挂靠、未取得授权等)和所提供的投标资料、承诺不真实、不合法,则该中标侯选人资格被取消,并将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将上报相关主管部门,不排除可能根据主管部门的裁决,产生下列后果:计入不良行为记录档案,在一定时期内拒绝其投标或拒绝其参与中石油集团招投标活动(一处受罚,处处受限),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 2 月 11 日 9:00:00至 2023 年 2 月 17日17:00:0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B)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 2023 年 3月 8 日 09 时 00 分之前经加密后上传(请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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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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