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中医医院特殊科室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告
一、磋商条件
“泸西县中医医院特殊科室维保项目”已由泸西县中医医院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泸西县中医医院”,资金来源为医院自有资金,已落实。(请登录)受泸西县中医医院(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各潜在申请人提出磋商申请。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泸西县中医医院特殊科室维保项目;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约40万元;
5.招标内容:对泸西县中医医院特殊科室进行维保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6.服务地点:泸西县中医医院指定地点;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8.质量要求:所提供服务符合国家、地方及现行行业质量规范和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够满足本次招标需要;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度)任意一年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申请人如果是新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须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并按实际成立至今的月份提供会计报表;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申请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 提供2021年12月至今任意3个月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投标人,提供相关书面情况说明及自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2 提供2021年12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投标人,提供相关书面情况说明及自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 信誉要求: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提供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件。最终以本项目开标当天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 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7.2 投标人2020年至今承担过1个以上(含1个)类似维保项目。(附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合同或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8. 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③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申请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4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磋商申请文件的递交
1.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7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
一、磋商条件
“泸西县中医医院特殊科室维保项目”已由泸西县中医医院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泸西县中医医院”,资金来源为医院自有资金,已落实。(请登录)受泸西县中医医院(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各潜在申请人提出磋商申请。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泸西县中医医院特殊科室维保项目;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约40万元;
5.招标内容:对泸西县中医医院特殊科室进行维保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6.服务地点:泸西县中医医院指定地点;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8.质量要求:所提供服务符合国家、地方及现行行业质量规范和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够满足本次招标需要;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度)任意一年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申请人如果是新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须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并按实际成立至今的月份提供会计报表;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申请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 提供2021年12月至今任意3个月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投标人,提供相关书面情况说明及自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2 提供2021年12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投标人,提供相关书面情况说明及自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 信誉要求: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提供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件。最终以本项目开标当天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 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7.2 投标人2020年至今承担过1个以上(含1个)类似维保项目。(附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合同或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8. 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③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申请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2月15日至2023年02月21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4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磋商申请文件的递交
1.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7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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