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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第三方监测02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17 收藏项目
招标公告名称: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第三方监测02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301000949001947003004
招标内容: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第三方监测02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22] 14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40%+6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22.5km,车站20座,全部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约1164.5m。最大站间距为1639.1m,为复兴路站~十里铺西街站区间;最小站间距为397.7.0m,为和平路站~光华路站区间。其中换乘站6座,在红旗南大街站与同期规划5号线换乘,在仓丰路留村站与运营2号线换乘,在南王站与运营3号线换乘,在建华南大街站与近期规划6号线换乘,在北宋站与运营1号线换乘,在光华路站与同期规划5号线换乘
2.2招标范围:第三方监测范围为4号线一期工程体育公园站(不含)~东垣东路站,共计10站10区间,正线长度约11.15km。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资质要求:3.1.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1.2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岩土工程专业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轨道交通工程第三方监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1.4信誉要求:/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2-17 09:00至2023-02-23 17:0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3-13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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