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请登录)3.项目名称:镇赉县月亮泡灌区现代化改造示范项目
4.预算金额:652.016万元
5.采购需求:
5.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5.2建设地点:镇赉县月亮泡灌区;
5.3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
6.计划工期: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10月30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至少有一项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
3.4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年(2019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一年,则需提供2021年审计报告或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及2022年至今企业财务报表)。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7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02月21日08时30分至2023年02月28日17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请登录)3.项目名称:镇赉县月亮泡灌区现代化改造示范项目
4.预算金额:652.016万元
5.采购需求:
5.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5.2建设地点:镇赉县月亮泡灌区;
5.3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
6.计划工期: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10月30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至少有一项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
3.4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年(2019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一年,则需提供2021年审计报告或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及2022年至今企业财务报表)。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7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02月21日08时30分至2023年02月28日17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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