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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污水一厂扩容及一二厂连通工程除臭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24 收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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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一、招标条件
依据中国能建、葛洲坝及招标人等企业制度,招标人就 莱芜污水处理厂一厂扩容及一、二厂连通工程 所需的 除臭系统设备 进行企业自主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一厂扩容改造后,一厂、二厂合计污水处理规模为 10 万 m3/d。
(2)根据臭气空间容积和换气次数确定,现状粗格栅及提升泵站、旋流沉砂池单位水面积臭气风量指标为 10 m3/(m2·h),并增加 2 次/h 的空间换气量;本次拟建缺氧池、现状污泥调理池单位水面积臭气风量指标为 3m3/(m2·h),并增加 2 次/h 的空间换气量;现状细格栅位于房间内,为减小除臭风量,考虑对细格栅设备进行密闭收集,单位水面积臭气风量指标为 10 m3/(m2·h),并增加 10 次/h 的空间换气量(考虑进人检修);污泥脱水机房、污泥堆棚局部封闭后,空间内换气次数按 10 次/h。计算得各单体换气风量为:粗格柵及提升泵站换气风量 2000 m3/h;细格柵及旋流沉砂池换气风量 1500 m3/h;本次拟建缺氧池换气风量 2900 m3/h;污泥调理池换气风量 240 m3/h;污泥脱水机房带式浓缩机及压滤机部位换气风量 8750 m3/h;污泥堆棚换气风量 13150m3/h;渗入风量系数取 5%。综上,一厂除臭风量为 30000m3/h。
(3)除臭系统为功能性招标,以满足设计指标为基本要求,是交钥匙工程。不论本技术规范是否指明,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必须的设备和附件的供应均是投标人的职责。
(4)投标人的工作范围包括生物除臭系统的的二次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和运输(含卸货)、安装、编程、调试、验收、技术协助、培训等技术服务。投标人派出技术人员、检查人员在设备启动调试及投运期间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
(5)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系统性能保证承诺,中标后有责任协助招标人完成与其他供货商的设备联动工作。
(6)所有工作均应符合本技术规范中提出的标准、规范中的规定及图纸要求的内容。
2.2 招标范围
投标人的工作范围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投标人负责提供密封加罩(集气)系统
包括一厂粗格栅、细格栅、污泥堆棚、生化池、污泥调理池、污泥脱水机房、污泥堆棚;二厂粗格栅、细格栅、污泥堆棚等。具体密封方式投标人根据招标图纸及现场踏勘情况进行设计,需满足环保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支架、安装附件等。
投标人必须保证密封效果,臭气收集系统工作时处于负压状态。
2.2.2投标人负责提供1套30000m3/h碱洗塔+除臭生物滤池成套设备(一厂)。
包括碱洗塔(填料、循环水箱、水泵、阀门、喷淋管线、除雾、加热系统、自动加药装置等)、除臭生物滤池(生物填料、循环水箱、水泵、阀门、喷淋系统、除雾、加热系统等)、排放烟囱及配套的塔架和取样平台、排放烟囱的管道连接(配套的风管及支架、风阀)、土建基础、就地控制系统及PLC控制柜。投标人根据招标图纸及现场踏勘情况进行复核。
2.2.3投标人负责提供风机系统(一厂)
包括一套主风机与两套接力风机,玻璃钢材质、变频电机、减震底座、软接头、电缆等安装附件。
2.2.4投标人负责管路收集系统
包括一厂细格栅、粗格栅、污泥堆棚、生化池、污泥调理池、污泥脱水机房等密封收集后的废气输送至治理设备的风管、管件、管廊、阀门、支吊架、土建支墩等。(说明收集系统情况,放概况内)二厂细格栅、粗格栅、污泥堆棚密封收集后的废气输送至治理设备的风管、管件、管廊、阀门、支吊架、土建支墩等。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设计图。(汇总)
2.2.5其他
(1)投标人负责废气治理电控系统;
(2)投标人负责废气治理排放系统;
(3)投标人负责废气收集及治理系统图纸设计;
(4)投标人负责系统内所有用水、排水设备的管道,裸露管线做保温;
(5)投标人负责构筑物墙体或池体等开孔;
(6)投标人负责因管道过路产生的路面破除及修复工作、因管道敷设产生的栏杆拆除及恢复;因管道敷设产生的移树等工作;
(7)投标人负责构筑物池面上因管道安装需要增加的全部走道桥的制作、安装,材质为碳钢热浸锌;
(8)投标人负责构筑物密封加盖系统检修口预留,要求满足业主及招标人要求;
(9)投标人负责除臭系统的单机及联合调试等。
2.2.6供货界面
(1)给排水界面
系统内所有用水、排水设备的管道、阀门等,都由投标人提供,并保证使用性能。
(2)电气及控制界面
线缆:本系统涉及设备电机、仪表等所有线缆由投标人提供。并配套提供现场安装所需桥架及线管。
(3)土建界面
系统内所有风管支墩、管廊支墩、设备土建基础等,均由投标方负责。
2.3 交货时间:双方签订合同后30日内具备发货条件,乙方在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后5日内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负责卸货),到货验收后60日内完成单机调试、联动调试、进入试运行。。
2.4 交货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西海公园西邻。
2.5 质保期:自签署 □《开箱验收单》 □《安装质量验收单》 □《单机调试验收单》 ?《联动调试验收单》 □《试运行验收合格证书》 □《验收款支付确认单》之日起24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能够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在人员、货物供应、资金实力等方面具备以下相应的履约能力:
? 具有生物除臭系统设备工艺包集成能力;
? 具有废气治理相关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系统的设计生产制造能力、PLC编程调试能力
? 公司成立时间>10年;
? 具有废气治理系统设备5年及以上的设计和制造资历。
3.1.2 具有一般纳税人身份(提供纳税人身份证明),或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提供近1年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及真伪查验结果)。
3.1.3 制造商:注册资本大于等于2000万元人民币;具有营业、制造、销售等行政许可和(或)设备的注册、强制性认证(若有),且所有资质文件均在有效期内。
3.1.4 制造商销售公司:提供与制造商的关联性文件,以及本条第3.1.3款制造商的要求。
3.1.5 代理商(经销商)
□ 注册资本大于等于 万元人民币;具有营业、销售等营业范围,制造商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等文件,且所有资质文件均在有效期内;同时,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须满足本条第3.1.3款制造商的要求。
? 不允许除臭系统集成商的代理商投标(设备代理不受限制)。
3.1.6 原装进口设备:具有制造所在地的商检证明及报关资料。
3.1.7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2 资质要求
具体设备名称 的制造商需具有效的:
□ 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完善的质量管理措施;
□ 安全生产标准化 / 级证书;
□ 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 级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 ?相同 □相似 的“ 在中国境内至少具有总风量≥30000m3/h的废气治理系统设备工艺包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的供货业绩 1 份,且该业绩设备通过运行时间(试运行验收日至开标时间)满 3 年(以通过验收之日起算)。
3.4 信誉要求
3.4.1 自2018年1月1日起,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等网站上,没有:
(1)重大失信行为记录,或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
(2)围标串标、骗取中标、提供虚假材料等行政处罚记录,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和严重违约记录。
(3)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4)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6)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事故。
(7)其他违法行为: / 。
3.4.2 未被列入中国能建或葛洲坝供应商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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