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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里乡民俗观光点、文化长廊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5-29 收藏项目
古里乡民俗观光点、文化长廊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LC-GC-2018-056 招标编码:DLZB.COM_20180529_100803326
开标时间:2018-06-22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鄂伦春自治旗古里乡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73万元
招标编号:ELC-GC-2018-05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古里乡民俗观光点、文化长廊建设项目已由鄂政字[2018]8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鄂伦春自治旗古里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古里乡民俗观光点、文化长廊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鄂伦春自治旗古里乡
2.3建设规模:民俗观光点为:步道砖约2000平方米,建设凉亭1座及附属设施;文化长廊建设约80延长米及附属设施。
2.4资金来源:中央预算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2.5招标控制价:控制价734625元。
2.6计划工期:90天。
2.7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9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其中安全员需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必须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22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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