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生态宜居排水系统改造工程——一五港沿河绿地修复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浔生态宜居排水系统改造工程——一五港沿河绿地修复提升项目已由 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以2204-330503-04-01-161369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湖州南浔城投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湖州南浔城投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88262.5900万元,工程概算 3510.569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1650.2527 万元,建设规模: 园林绿化面积28458㎡,广场及活动场地面积3238㎡,绿道面积1427㎡,其他园路面积2179㎡,配套厕所建筑120㎡建设地点: 位于南浔新区河道沿岸,北临联谊路,东南西三侧均临现状河道。
2.2招标范围: 园林绿化、绿地道路、林荫广场、多功能运动场、儿童活动场、公共服务厕所、生态停车场、景观小品、景观水电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 1178.3112 万元。
2.3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承接园林工程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合法营业执照的企业 ;
3.2R自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 单个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业绩;
3.3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园林绿化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上的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记录,三者缺一不可,若以上材料未能体现项目规模的,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评标结果公示中对各中标候选人该业绩进行公示,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应标,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要求进行处罚】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仅限于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或园林建筑或环境艺术或园林工程或古建筑园林专业,证书中未体现专业的提供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8R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 年 4 月 4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其他:
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3年2月 28 日至2023 年3 月 3日公示。
1.招标条件
南浔生态宜居排水系统改造工程——一五港沿河绿地修复提升项目已由 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以2204-330503-04-01-161369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湖州南浔城投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湖州南浔城投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88262.5900万元,工程概算 3510.569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1650.2527 万元,建设规模: 园林绿化面积28458㎡,广场及活动场地面积3238㎡,绿道面积1427㎡,其他园路面积2179㎡,配套厕所建筑120㎡建设地点: 位于南浔新区河道沿岸,北临联谊路,东南西三侧均临现状河道。
2.2招标范围: 园林绿化、绿地道路、林荫广场、多功能运动场、儿童活动场、公共服务厕所、生态停车场、景观小品、景观水电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 1178.3112 万元。
2.3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承接园林工程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合法营业执照的企业 ;
3.2R自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 单个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业绩;
3.3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园林绿化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上的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记录,三者缺一不可,若以上材料未能体现项目规模的,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评标结果公示中对各中标候选人该业绩进行公示,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应标,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要求进行处罚】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仅限于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或园林建筑或环境艺术或园林工程或古建筑园林专业,证书中未体现专业的提供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8R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 年 4 月 4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其他:
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3年2月 28 日至2023 年3 月 3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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