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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脂县银州街道办事处王沙沟村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21 收藏项目

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米脂县银州街道办事处王沙沟村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发包。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法人为冯利波,发包人为米脂县水利局。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米脂县银州街道办事处王沙沟村;
2.2工程规模:王沙沟村石厂至万佛洞石拱桥排洪渠右岸新建护岸挡墙250m;
2.3项目发包控制价:74.99万元;
2.4计划工期:60天;
2.5发包范围:王沙沟村石厂至万佛洞石拱桥排洪渠右岸新建护岸挡墙250m。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项目名称:米脂县银州街道办事处王沙沟村河道生态修复工程

1)本次发包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本企业近半年至少一个月可查询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五险一金其中任意一项即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

2)信誉情况:申请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活动。申请人提供信用报告,项目负责人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财务要求:须附须2019年—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4)外省企业须录入企业基本信息(注: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应真实有效);
3.2 本次发包接受联合体;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应超过两家:(1)联合体申请须提供联合体协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所承担的工作任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申请,否则,相关申请无效。确认申请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3.3 本次发包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申请人磋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
4.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为2023年 3 月 21日至2023年 3 月 27 日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 3 月 21 日至2023年 3 月 27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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