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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哈油田鲁克沁采油管理区玉东废渣场3#场封场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22 收藏项目
吐哈油田鲁克沁采油管理区玉东废渣场3#场封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吐哈油田鲁克沁采油管理区玉东废渣场3#场封场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背景:鲁克沁采油管理区玉东废渣场3#场于2013年10月建成,采用了黄土压实防渗措施,经吐鲁番地区环保局批准后投入使用,主要堆存废弃钻井泥浆和岩屑及少量的工业废弃物,固废排放须开据固体废物排放单,经东区采油中心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倒在废渣场,经过多年的使用,渣场安全运行。
a、目前玉东3#废渣场3#池已倾倒的废弃钻井泥浆和岩屑已接近满场,需实行封场处置,消除污染隐患。
b、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3月2日现场检查时下达封场处置要求,要求封场后对地貌平整和恢复。达到国家生态环保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吐鲁番生态环境局对油田一般固废场处置和地貌恢复的要求。
服务地点:鲁克沁采油管理区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完成对鲁克沁采油管理区玉东废渣场3#场3#池封场工作并通过甲方组织的竣工自主验收。
服务标准:完成对鲁克沁采油管理区玉东废渣场3#场3#池封场工作并通过甲方组织的竣工自主验收。乙方需编制《鲁克沁采油管理区玉东废渣场3#场施工方案》报甲方审批通过后进行备案,施工过程及验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吐哈油田分公司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吐哈油字〔2020〕60号)相关技术标准及各项安全环保生产管理规定。封场中压实系数不得小于0.93,覆土高度不得小于40厘米。完成封场工程后乙方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并办理封场验收相关手续,通过甲方组织的竣工自主验收。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最近三年内(2020-2022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无行贿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无不良记录。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信誉要求:投标供应商不得有以下情形: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②在吐哈油田被暂停准入、列入黑名单且尚未恢复的(准入过期除外)。
③被全国或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为被执行人的;在信用中国或其他政府信息公示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能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扫描件。
(5)有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相近或相似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
(6)负责人或管理人员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2日23:00:00 至2023年3月28日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07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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