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三期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清河县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清批投资招【2023】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清河县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三期。2)、工程地点:清河县城区。3)、建设内容:采购及安装标志板300块,详见工程量清单。4)、建设工期:30日历天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与本工程相关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本,并出具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书。4)投标人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业绩要求:/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28 00:00至2023-04-03 23: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3-03-28 00:00至2023-04-03 23: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