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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天德乡人民政府太平村沥青路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04-1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LZC2********;2、项目名称###市天德乡人民政府太###路工程项目;3、采购内容###市天德乡人民政府太###路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4、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施工;5、采购预算(即最高投标限价):********万元;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10、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5月20日完成竣工及验收合格;11、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活动对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磋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公用工程###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财务要求:应出具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5)投标企业(含本地、外埠投标企业)需提供投标人自行出具的企业诚信证明承诺和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在建承诺;(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7)投标单位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缴纳社会保险;(8)凡在《吉林###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9)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网站查询);(10)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网”(********)查询);(11)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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