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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超载限制器第2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20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攀、西钢钒公司超载限制器第2次(PGWZMYHGZHD23042039460)招标人为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攀、西钢钒公司超载限制器第2次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一、注册资金要求: 接受生产型企业及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流通型企业投标。注册资金要求200万元及以上。营业执照(统一信用证)上无注册资金的,需提供资金证明资料。投标产品必须在投标人的生产经营或销售范围内,所有投标方投标时必须上传营业执照。 二、投标方业绩要求: 要求投标方均须提供近3年以来自己的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三、有效投标条件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生产型企业和提供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4)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6)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退出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参与本次投标。鞍钢集团取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和攀钢集团公司下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投标。投标方须提供诚信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
7)投标方工商注册成立时间未满1年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允许流通商参与投标的,投标产品如非投标方生产的产品,必须注明所提供产品的制造厂(品牌)名称,如采购方需要,投标方必须向采购方提供物料来源地及联系方式,如不提供,采购方有权否决中标(成交)结果。
9)新增供应商首次供货即发生使用质量异议,强制退出合格供应商目录;新增供应商,第一年供货发生2次使用质量异议,强制退出合格供应商目录。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21日14时00分至2023年04月2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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