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港经济开发区2023年小区改造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港城街道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补助,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港城街道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港经济开发区2023年小区改造项目施工阶段项目管理
2.2建设地点: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
2.3 建设规模: 主要对12个居民区进行综合整治改造,整治建筑341栋,涉及居民19286户,康宁小区为民服务中心改造基础类包括完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实施电气改造和改造消防通道、安防设施,以及完善照明、井盖、甬道、围墙等设施;完善小区内部及与小区相关联的供水、排水、道路、供热、弱电、生活垃圾分类、“飞线”规整(入地)等。完善类包括完善环卫设施,提升小区绿化水平,安装健身器材;粉刷小区墙面,清除小广告,设立小区公共信息发布牌等;完善无障碍设施、停车场(库)、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文化休闲设施等配套设施改造等。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政府审计部门完成项目竣工决算之日止。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海港经济开发区2023年小区改造项目施工阶段项目管理。
负责与本工程相关政府部门的外部协调管理;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财务决算阶段项目管理服务。具体内容包括:对项目前期资料的整理、归档及合法性检查;设计及施工进度管理、设计及施工质量管理、设计及施工的造价管理、设计及施工的合同及档案管理、项目整体投资控制及风险管理、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信息与协调管理、竣工验收管理及保修阶段的管理、项目移交管理、财务决算管理、配合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政府审计工作、负责组织与协调监理单位的工作部署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处于合法有效的经营状态,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
( 1 )项目管理总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且至少担任过一项工程的项目管理或造价咨询或监理工程项目负责人。
( 2 )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注:上述各负责人不可相互兼任。
3.3 业绩要求:/。
3.4 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3.5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严重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天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 其他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单位应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6日9:30 至 2023年5月5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清单、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港经济开发区2023年小区改造项目施工阶段项目管理
2.2建设地点: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
2.3 建设规模: 主要对12个居民区进行综合整治改造,整治建筑341栋,涉及居民19286户,康宁小区为民服务中心改造基础类包括完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实施电气改造和改造消防通道、安防设施,以及完善照明、井盖、甬道、围墙等设施;完善小区内部及与小区相关联的供水、排水、道路、供热、弱电、生活垃圾分类、“飞线”规整(入地)等。完善类包括完善环卫设施,提升小区绿化水平,安装健身器材;粉刷小区墙面,清除小广告,设立小区公共信息发布牌等;完善无障碍设施、停车场(库)、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文化休闲设施等配套设施改造等。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政府审计部门完成项目竣工决算之日止。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海港经济开发区2023年小区改造项目施工阶段项目管理。
负责与本工程相关政府部门的外部协调管理;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财务决算阶段项目管理服务。具体内容包括:对项目前期资料的整理、归档及合法性检查;设计及施工进度管理、设计及施工质量管理、设计及施工的造价管理、设计及施工的合同及档案管理、项目整体投资控制及风险管理、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信息与协调管理、竣工验收管理及保修阶段的管理、项目移交管理、财务决算管理、配合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政府审计工作、负责组织与协调监理单位的工作部署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处于合法有效的经营状态,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
( 1 )项目管理总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且至少担任过一项工程的项目管理或造价咨询或监理工程项目负责人。
( 2 )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注:上述各负责人不可相互兼任。
3.3 业绩要求:/。
3.4 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3.5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严重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天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 其他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单位应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6日9:30 至 2023年5月5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清单、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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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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