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住房和城乡建局单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预算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单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预算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5-17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 SDGP
采购项目名称: 单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预算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44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440000.00 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44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440000.00 元。
采购需求: 单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预算编制服务采购,预计总投资约44万元。(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5日内完成本项目预算编制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潜在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3.3根据“关于实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菏财采[2022]9号)”要求,各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资格信用承诺函;
3.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5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7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9根据“关于实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菏财采[2022]9 号)”要求,各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资格信用承诺函。
3.10法律法规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注:根据菏财采〔2022〕9 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如选择承诺制的,只需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开启时间为准)前 3 年内,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本项目开启时未被禁止参加本项目所在地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请登录)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05-17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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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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