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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闸口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总承包(EPC)工程土石方运输及消纳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10 收藏项目
(请登录)受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南湖闸口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总承包(EPC)工程土石方运输及消纳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南湖闸口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总承包(EPC)工程土石方运输及消纳项目
1.2 项目地点:(请登录)
1.3 本项目投资额:A标段约为286.24万元;B标段约为217.86万元。
1.4 服务期:120日历天。
1.5 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A标段招标范围为南湖东侧及西侧的民院闸土的石方运输及消纳,包括外运、消纳(不含挖方)等工作;B标段招标范围为茶山刘和自强路闸工区的石方运输及消纳,包括外运、消纳(不含挖方)等工作。
1.6 本项目共划分A、B两个标段,投标人只能参与A、B两个标段的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且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同时参与A、B两个标段的投标,则其所有投标均无效)。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3 投标人在近五年(2018年5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具有类似业绩。
2.4 投标人信誉要求:(1)未被责令停业;(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4)2018年5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在不良行为公布期内(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2.5 投标人不串通投标(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针对本项目不串通投标的声明函,格式自拟,声明函中应明确若违反声明内容,相应责任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6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或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7 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无关联企业投标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无相关联单位、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同一法人或股东、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关系等的关联情况),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8 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若存在弄虚作假,相应责任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自拟)。
2.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可进入初步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5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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