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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北京公司京津冀产业园A2楼外市电引入工程可研、设计集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12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京津冀产业园A2楼外市电引入工程可研、设计集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京津冀大数据产业园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2.2招标内容:中国电信北京公司京津冀产业园A2楼外市电引入工程可研、设计服务,主要包括:110变电站到D1楼电缆、高压设备,D1楼到A1A2连廊A2高配室电缆及高配室内设备(从高配室下口的接线开始都不在本工程范围内),不包含变压器、低压配电柜。
2.2.1 项目性质:可研、设计服务。
2.2.2 项目规模:本项目预估不含税金额77.85万元。
2.2.3 实施地域:天津市。
2.2.4 ★质量标准要求:依据国家、行业及北京电信的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合同相关条款等编制相关文件,并对相关文件的质量负责。
2.2.5★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2.2.6★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2.2.7★可研/设计周期要求:
(1)可研编制周期:自可研委托发起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完成可研报告;
(2)设计编制周期:自具体项目/订单委托之日起14个日历日内完成设计。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BJ03001工程建设服务(设计)。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
2.3标段划分及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名。
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
实施区域
预估可研、设计费用-不含增值税(万元)
预估可研、设计费用(限价88%后)-不含增值税(万元)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京津冀产业园A2楼外市电引入工程可研、设计集中公开招标项目
3万主+3万备外电引入可研、设计服务
天津
77.85
68.51
备注:1.以上费为预估金额,最终结算金额以批复金额或经甲方确认后的批复修正金额为准进行计算;
2.总投资为估算值,最终投资以中国电信北京公司批复金额为准。
2.4★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88%(本项目采用报可研设计费折扣的固定方式报价,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报价采用百分比表示,所有报价小数部分为两位),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及企业证件: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1)如投标人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扫描件。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具备住房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下列2项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注1: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注2: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或订单的签署日期为2020年5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的同类项目(电力或电源等同类工程设计)业绩,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含增值税)。
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2)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仅提供订单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投标人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
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在必要时,投标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投标人所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3.4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5人员要求:
(1)设计总负责人:须配备至少1名设计总负责人,且至少具有1项同类项目负责经验。设计总负责人必须保证履约过程期间内能够随时协助招标人开展工程建设的相关设计工作,须提供承诺函。
(2)其他人员:本项目须至少配备3名团队人员(不包括设计总负责人)。
(3)投标人需承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加团队人员数量,以保证按时完成可研设计相关服务,须提供承诺函。
注1:须提供上述人员距离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提供证明首页、团队人员所在页、最后一页,提供的社保证明须包含缴纳单位名称、团队人员姓名及缴费情况、社保查验网站链接、查验校验码等内容。无带链接截图及查验校验功能省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可不提供此两项内容,但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单位名称、人员所在页、缴费情况等基本信息,并且需同时提供官网查询过程的录屏视频,该视频证明文件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投标文件递交-04大附件上传”进行提交。
注2:项目团队成员只能担任一个角色,如出现一人担任多个角色的,则该成员不计入评审。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团队人员配备表,并附上项目团队中要求的相关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如有)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如有),业绩证明材料中如未体现项目负责人项目,则须提供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不予认可。
3.6投标人之间关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5月1日起)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5)在近三年内(自2020年5月1日起)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6)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7)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5月1日起)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18)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5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 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9)投标人在过去一年(自2022年5月1日起)因合同履行出现严重违约而被招标人发布通报 3 次及以上的,以招标人的正式发文为准。
(20)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5月1日起)在中国电信北京公司中标后不签署合同的或签署合同后因投标人原因解除或终止合同的。
 (21)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5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的生效判决为准);
(22)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5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3)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4)招标文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投标资格。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5月13日08时30分至2023年5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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