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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妇幼保健院空气消毒净化、病床、无影灯、吊塔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15 收藏项目

一、采购条件:
受夏邑县妇幼保健院委托,就夏邑县妇幼保健院空气消毒净化、病床、无影灯、吊塔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二、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夏邑县妇幼保健院空气消毒净化、病床、无影灯、吊塔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夏财采竞-2023-11
3.招标编号:商政采【2023】224号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控制价:第一标段:600000.00元;第二标段:1180000.00元;
6.采购内容:第一标段:空气消毒净化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项目采购清单及参数” ;第二标段: 病床、无影灯、吊塔等医疗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项目采购清单及参数” ;
7.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行业标准;
9.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10.质保期:1年;
11.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格要求
2.1第一标段: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2.2第二标段:供应商若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若是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类产品,需提供相关证明)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页加盖单位公章做在响应文件中。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6、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响应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5月19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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