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社会代理]长春市绿园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环卫服装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社会代理]长春市绿园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环卫服装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05-2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LCG[2023]41号-LY********;项目名称###市绿园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环卫服装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4万元(以实际发生结算);最高限价:总价:34万元,单价如下: 序号 品  名 数  量(件) 单  价(元) 1 春秋装 641 175 2 夏  装 650 118 3 冬  装 650 195 4 内  胆 325 75 采购需求:环卫服装采购;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和服务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网站(********)和中****网(********)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及“中****网”(http://********/)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8122479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681224795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王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