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成渝双城经济圈川渝高竹新区冷链物流建设项目(一期)—重庆路片区道路工程(兴业路、人民路、新方路)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高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高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高竹新区范围内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位于新区重庆路片区,共计三条道路,道路全长约2.9km,其中兴业路长约1.3km,人民路长约0.8km,新方路长约0.8km。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长约2.9km的道路工程(城市次干道,道路红线26m,双向四车道)、电气工程(电力、通信、照明)、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116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98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282.16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地质勘察(含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具体如下。
地质勘察(含测量):包含但不限于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测纲要,进行工程测量,进行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勘察报告等(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同时也包含周边重要道路的延伸性地质勘察(如需要)。
初步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前期方案设计、文本制作及报批,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等内容。
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通过审查的道路、管网、桥梁、管涵、景观等全套施工图设计图,配合各项专家会、超限审查会,配合完成施工图备案等内容。
后期服务:配合招标人各阶段招标工作、基础验收、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项目建设全过程内容。配合后期施工阶段技术服务,根据现场施工需求,及时安排专业技术负责人驻场及配合现场施工。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地质勘察30日历天,初步设计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主要是指实施勘察设计所需的正常时间,不包括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勘察设计配合及服务等工作所需时间,因非中标人原因导致勘察设计工作延迟,周期顺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I、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II、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3-06-11 10:00:00(北京时间)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高竹新区范围内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位于新区重庆路片区,共计三条道路,道路全长约2.9km,其中兴业路长约1.3km,人民路长约0.8km,新方路长约0.8km。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长约2.9km的道路工程(城市次干道,道路红线26m,双向四车道)、电气工程(电力、通信、照明)、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116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98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282.16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地质勘察(含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具体如下。
地质勘察(含测量):包含但不限于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测纲要,进行工程测量,进行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勘察报告等(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同时也包含周边重要道路的延伸性地质勘察(如需要)。
初步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前期方案设计、文本制作及报批,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等内容。
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通过审查的道路、管网、桥梁、管涵、景观等全套施工图设计图,配合各项专家会、超限审查会,配合完成施工图备案等内容。
后期服务:配合招标人各阶段招标工作、基础验收、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项目建设全过程内容。配合后期施工阶段技术服务,根据现场施工需求,及时安排专业技术负责人驻场及配合现场施工。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地质勘察30日历天,初步设计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主要是指实施勘察设计所需的正常时间,不包括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勘察设计配合及服务等工作所需时间,因非中标人原因导致勘察设计工作延迟,周期顺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I、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II、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3-06-11 10:00:00(北京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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