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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新疆总队机动第七支队保障部营区锅炉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18-09-11 收藏项目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新疆总队机动第七支队保障部营区锅炉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武警新疆总队机动第七支队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新疆总队机动第七支队保障部基地营区锅炉维修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新疆总队机动第七支队保障部营区锅炉维修项目(二次)
二、谈判文件编号:JZD-HT-20180802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及维修范围:机关营区锅炉:更换244根排烟管,更换8吨水处理,更换6立方米水箱(4毫米厚钢板);基地营区锅炉:更换6立方米水箱(4毫米厚钢板),更换1台锅炉炉排,更换锅炉的22千瓦引风机1台,维修除渣机,维修循环泵启动连锁,更换维修安全阀4个,维修锅炉温度控制板。
2、采购维修内容及范围包括:锅炉维修清单内确定的拆除、清理、检查、更换、维修以及维修改造锅炉易损件、专用工具的供应、符合运输的包装、运输至工地现场、现场卸车、现场运输、负责锅炉安装改造维修施工、调试、检测及运行前的培训和工作现场培训及其他有关技术服务、并经技术监督等部门验收合格等直至设备达到正常运行以及保修服务等全部工作。
五、采购预算:26.87万元。本标包最高限价金额:26.87万元。
六、项目实施地点:武警新疆总队机动第七支队机关营区和基地营区。
七、工期:自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可投入正常使用;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谈判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近年类似锅炉维修项目业绩,且资信良好。
3、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被武警新疆总队、机动第七支队列入黑名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6、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审查标准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十、谈判报名、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一)、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8年9月11日10:00至2018年9月15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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