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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区生物精细化工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土石方四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15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罗区生物精细化工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土石方四期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龙岩市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0]F0102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岩市银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龙岩新罗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新罗区苏坂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新罗区生物精细化工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土石方四期工程,包含:一期1、2及三期3、4、5共五个地块土石方工程;总面积约345372㎡,挖方量约4057912m³,填方量约3890405m³,余方量约167507m³,投资额约人民币68086244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阶段、工程结算、档案资料整理归档等工程施工(含工程保修)的全过程施工监理,具体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人民币68086244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取费标准的5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78.55万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取费标准的50%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施工监理服务费中)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2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三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三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筑[2015]35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通知,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在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实行信息登记。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16 00:00:00至2023-07-06 08:29:59(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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