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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沈阳联通基站外市电引入工程施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20 收藏项目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招标内容为新建、改造和存量整治的基站市电引入项目,包含但不限于电杆基坑及基础埋设、电杆组立与绝缘子、拉线、电气设备等安装建设、设备间至变压器的外电引入建设、报装及搭火、存量站址外市电线路维修、更换及整治等,服务商负责按招标人要求完成供电方案设计及与供电部门工程手续办理、试验、验收、送电、计量报装、代办开户,施工协调赔补等。
预估规模:采购份额450万元(不含税),490.5万元(含税)。
实施地域:沈阳市。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采购份额执行完成(先到为止)。
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划分2个份额,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份额1:60%,实施区域为网络运营区域:浑南区分公司、沈抚新区分公司、棋盘山网络运营单元、和平网络运营单元、辽中区分公司、苏家屯区分公司、新民市分公司、于洪区分公司、铁西网络运营单元、张士网络运营单元,采购份额为270万元(不含税),294.3万元(含税);
份额2:40%,实施区域为网络运营区域:皇姑网络运营单元、大东网络运营单元、沈河网络运营单元、沈北新区分公司、康平县分公司、法库县分公司,采购份额为180万元(不含税),196.2万元(含税)。
(1)本次招标共选取2名中标人,采用综合评估法。推荐全部有效投标人中综合排名前二名依次为本项目的第一至第二中标候选人。当出现多个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按照报价得分由高到低、技术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比较,确定排名顺序。
(2)如公示期内无异议,确定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份额1的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份额2的中标人。
(3)如果第一或第二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放弃中标的对应份额进行重新招标。
1.4本次报价设最高投标限价(折扣),最高投标限价(折扣)为90%;投标人投标报价折扣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曾经开具的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代开”字样。)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其中至少一种有效期内的资质: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③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质;
2.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严禁被列入中国联通集团公司黑名单、辽宁联通及沈阳联通黑名单的供应商及禁入人员(禁入期内)参与本次招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6月20日17时00分至2023年6月25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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