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范围
具体详见附件1:标包划分及专用资质一览表。
二、应答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质要求
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应答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本(批)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本(批)项目应答截止之日期间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的,其应答文件作否决应答处理。(事业单位、机关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无需提供)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应答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包含“行政处罚”、“失信惩戒”等(查询日期应在本(批)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本(批)项目应答截止之日期间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包含校验码的PDF文件的电子版(下载信用报告))。未提供有效查询结果的,其应答文件作否决应答处理。(机关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应答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4.在国内招标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采购人、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列入暂停中标资格或黑名单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范围和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7.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应答人互相串通行为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8.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采购人招标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9.如在成交人公示后,采购人接到对成交人行贿犯罪的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取消成交人资格,并将其行为视为“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10.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
(11)在近三年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二)专业资质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1:标包划分及专用资质一览表。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6月30日(请登录)获取采购文件。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提交)
应答文件提交(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4日9:00(北京时间)
二、应答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质要求
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应答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本(批)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本(批)项目应答截止之日期间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的,其应答文件作否决应答处理。(事业单位、机关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无需提供)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应答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包含“行政处罚”、“失信惩戒”等(查询日期应在本(批)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本(批)项目应答截止之日期间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包含校验码的PDF文件的电子版(下载信用报告))。未提供有效查询结果的,其应答文件作否决应答处理。(机关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应答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4.在国内招标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采购人、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列入暂停中标资格或黑名单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范围和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7.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应答人互相串通行为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8.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采购人招标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9.如在成交人公示后,采购人接到对成交人行贿犯罪的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取消成交人资格,并将其行为视为“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10.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
(11)在近三年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二)专业资质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1:标包划分及专用资质一览表。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6月30日(请登录)获取采购文件。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提交)
应答文件提交(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4日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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