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采购人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新兴产业事业部,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现由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新兴产业事业部作为该批次钢材采购人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用于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新兴产业事业部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所属项目的钢材物资,特邀各潜在响应人参加。
2.项目概况
新兴产业事业部是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包括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通信工程总承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钢材、建材、五金产品、电气设备、电线、电缆的销售;铁路电务器材、金属构件的制造销售;机械设备、房产经营租赁服务;电力、电气化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建设技术咨询服务。
3.采购内容及数量要求
3.1采购内容:钢材。具体采购的物资、规格及数量详见附表1。
3.2本次采购的数量为暂定,具体数量以实际需求数量为准,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求调整竞谈文件上的物资数量和规格。
4.竞谈响应人资格要求
4.2.1钢材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经验的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具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物资生产厂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代理的钢材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生产厂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1-2022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每年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04日 23时59分。
采购人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新兴产业事业部,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现由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新兴产业事业部作为该批次钢材采购人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用于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新兴产业事业部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所属项目的钢材物资,特邀各潜在响应人参加。
2.项目概况
新兴产业事业部是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包括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通信工程总承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钢材、建材、五金产品、电气设备、电线、电缆的销售;铁路电务器材、金属构件的制造销售;机械设备、房产经营租赁服务;电力、电气化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建设技术咨询服务。
3.采购内容及数量要求
3.1采购内容:钢材。具体采购的物资、规格及数量详见附表1。
3.2本次采购的数量为暂定,具体数量以实际需求数量为准,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求调整竞谈文件上的物资数量和规格。
4.竞谈响应人资格要求
4.2.1钢材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经验的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具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物资生产厂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代理的钢材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生产厂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1-2022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每年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04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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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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