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南京江宁出口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南京江宁出口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项目
1、招标编号:JSPO
2、项目概述:根据江苏邮政业务发展需要,需采购南京江宁出口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外包服务。
3、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南京江宁出口中心内部处理作业,包含装卸车、2台小件分拣机、异形件皮带机、摆轮矩阵作业等(详见技术规范书)。全年预估业务量1.3亿袋件,合同有效期1年,合同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可续签1年。本项目不设置分包。本项目按照常量期和旺季设置最高限价,具体如下:
常量期:
旺季:
4、中标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并计算投标人得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投标人排名建议,确定中标供应商和备选供应商各1名。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投标人自2020年6月1日以来具有快递行业内部处理外包服务项目成功案例(单个项目合同年度金额不低于50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对应项目年度500万元以上的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
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采购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或拒不签订合同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10)投标人在中标地区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中标地区设立服务场所(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注: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购买/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6月30日 - 2023年7月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签到。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3 年7月2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南京江宁出口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项目
1、招标编号:JSPO
2、项目概述:根据江苏邮政业务发展需要,需采购南京江宁出口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外包服务。
3、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南京江宁出口中心内部处理作业,包含装卸车、2台小件分拣机、异形件皮带机、摆轮矩阵作业等(详见技术规范书)。全年预估业务量1.3亿袋件,合同有效期1年,合同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可续签1年。本项目不设置分包。本项目按照常量期和旺季设置最高限价,具体如下:
常量期:
常量期月运行日均处理量(袋件) | 常量期最高限价(元/袋件) |
月日均业务量≦29万 | 0.1461 |
29万<月日均业务量≦35万 | 0.1424 |
35万<月日均业务量≦43万 | 0.1389 |
43万<月日均业务量≦48万 | 0.1358 |
48万<月日均业务量 | 0.1311 |
旺季月运行日均处理量(袋件) | 旺季最高限价(元/袋件) |
月日均业务量≦53万 | 0.1345 |
53万<月日均业务量 | 0.1319 |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投标人自2020年6月1日以来具有快递行业内部处理外包服务项目成功案例(单个项目合同年度金额不低于50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对应项目年度500万元以上的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
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采购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或拒不签订合同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10)投标人在中标地区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中标地区设立服务场所(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注: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购买/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6月30日 - 2023年7月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签到。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3 年7月2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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