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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城区燃气管道改造更新(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06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城区燃气管道改造更新项目(EPC)已由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咸发改审批[2022]359号、咸发改审批[2022]3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咸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费贰拾肆万伍仟元整(小写:245000.00元),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丰县
建设规模:主要为咸丰县内市政燃气管道、庭院管、立管、燃气用户安全设施等综合改造,改造内容包括燃气、管道配件及其他附件安装管道改造,共保障项目周边25000余户居民日常生活用气需求及机关单位用气需求。主要改造内容为PE市政燃气管道(DN110-400)敷设22134.6米,燃气阀门井248座。PE庭院燃气管DE90改造30912米,DE63改造33120米,DE50改造27784米,热镀锌钢管DN40改造88500米,DN32改造24000米,入户无缝钢管改造50000米,户内热镀锌钢管(DN15)改造68860米,室内波纹管改造100000米;调压箱390个,燃气表25000个,燃气智能设备及燃气智能控制地图各1套。
其他:本次招标模式为EPC招标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特种设备专项验收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施工全过程以及设备的采购与安装。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8-07
合同估算价:102708900.00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符合条件的资质证书:(1)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压力管道资质要求: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安装且子项目包含公用管道 GB1 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管道 GB1 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管道 GB1 级)(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以及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1)。3.1.2 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机电安装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注册在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2) 设计负责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燃气类高级工程师 (3)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安装或市政公用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同时在其他项目中任职, 提供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函。(4)技术负责人:具备石油化工专业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相应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同时在其他项目中任职, 提供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函。(5)施工管理人员:拟派本项目的现场施工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质量员 1 人, 施工员 1 人, 材料员 1 人,资料员 1 人,专职安全员 3人) ,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近五年(指在 2018年 1月1日至今)应承接至少一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复杂难易程度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业绩可由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3.1.4 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处理处罚有效期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声明,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施工资质,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07日至2023年07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07月27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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