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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一次性使用微创颅脑引流套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14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1.1招标项目名称: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一次性使用微创颅脑引流套装采购项目
1.2招标项目编号:GN2023-36-4298
1.3资金来源:自筹
1.4供货(服务)期限:本次招标供货(服务)期限为三年;每年度末招标人可对投标人本年度服务质量做出综合评价,若评价不合格,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若因政策性调整,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2.招标范围
序号
招标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年使用预估量
(人份)
最高投标限价
(元/人份)
1
一次性使用微创颅脑引流套装
F4、F5、F8、F10、F12、F14、F16、F18、F20、F22、F24
550
498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招标产品的供货、包装运输(包括装卸至指定地点的配送服务)、保险、检验、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内容。
本项目为单标段,投标人须对附件中招标产品清单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得缺漏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产品依法应纳入医疗器械管理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投标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关境内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②经销/代理商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
③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④投标产品纳入备案管理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所投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3经销/代理商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后10日内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也可由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或产品全国总代理公司或区域代理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的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本次投标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若未按规定提供授权函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4财务要求:/。
3.5业绩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7月14日8时30分至2023年7月21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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