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发投标服务类项目。
本项目S302至湖州高铁站连接线(妙峰公路)项目土地相关报批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的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为hzgq202307189。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项目起于妙西镇庄家山村,与104国道(原S306省道)相接,路线由南向北,终点接环北路(在建);
服务范围:(1)土地预审(含规划选址)报告编制等技术服务工作:勘测定界报告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及踏勘论证;规划选址方案编制及论证;项目占用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方案编制及配合审批;项目占用生态红线不可避让方案编制及论证;项目用地规模和功能分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编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编制;代拟县市级自然资源局项目审查报告;资料扫描及系统录入;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完成项目预审报批的相关工作。
(2)房屋勘丈及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服务工作:土地勘测定界、房屋勘丈的服务范围为:用地范围内权属界线测绘及调查;地类面积量算;征地界线放样(埋设木桩或铆钉);拆迁建筑物建筑面积测绘(即房屋勘丈,包含到户)及拆迁单位或个人的用地性质、权属调查及后续服务;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界址点汇总表、定界图编制等工作。
(3)土地报批、林地报批技术服务范围为:用地指标申请、林地使用审批、水面占用审批(审批)、标准农田占补审批、补充耕地审批、表土剥离方案、报告书文件编制、评审、配合报批等;包括方案设计调整引起的补充测绘、报批等,具体为(但不限于):(a)用地指标申请:完成一书四方案、计划指标申请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方案编制等,协助业主完成主管部门的审批工作;(b)林地使用审批:完成公益林调整、林地使用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地使用现场查验报告编制等,协助业主完成主管部门的审批工作;(c)水面占用审批:协助业主完成主管部门的审批工作;(d)标准农田占补方案(含标准农田提升方案、粮食功能区调整方案和现代农业园区调整方案);(e)耕地补充:完成方案编制等,协助业主完成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报批;(f)表土剥离方案:完成方案编制等,协助业主完成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报批;(g)安置用地方案编制;(h)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完成方案编制及评审,协助业主完成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报批;(i)土地报批阶段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完成方案编制及评审,协助业主完成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报批;(j)土地征收节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编制;(k)协助主管部门完成违法用地查处工作;(l)用地报批及业主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获取用地批复及土地勘测定界工作完成止。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的规定,满足国家、行业的相关技术服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包含工程测量和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3.2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投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5其他要求:(1)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4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2)本项目采用电子发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完成相关注册。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9日9时00分。
本项目S302至湖州高铁站连接线(妙峰公路)项目土地相关报批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的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为hzgq202307189。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项目起于妙西镇庄家山村,与104国道(原S306省道)相接,路线由南向北,终点接环北路(在建);
服务范围:(1)土地预审(含规划选址)报告编制等技术服务工作:勘测定界报告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及踏勘论证;规划选址方案编制及论证;项目占用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方案编制及配合审批;项目占用生态红线不可避让方案编制及论证;项目用地规模和功能分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编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编制;代拟县市级自然资源局项目审查报告;资料扫描及系统录入;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完成项目预审报批的相关工作。
(2)房屋勘丈及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服务工作:土地勘测定界、房屋勘丈的服务范围为:用地范围内权属界线测绘及调查;地类面积量算;征地界线放样(埋设木桩或铆钉);拆迁建筑物建筑面积测绘(即房屋勘丈,包含到户)及拆迁单位或个人的用地性质、权属调查及后续服务;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界址点汇总表、定界图编制等工作。
(3)土地报批、林地报批技术服务范围为:用地指标申请、林地使用审批、水面占用审批(审批)、标准农田占补审批、补充耕地审批、表土剥离方案、报告书文件编制、评审、配合报批等;包括方案设计调整引起的补充测绘、报批等,具体为(但不限于):(a)用地指标申请:完成一书四方案、计划指标申请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方案编制等,协助业主完成主管部门的审批工作;(b)林地使用审批:完成公益林调整、林地使用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地使用现场查验报告编制等,协助业主完成主管部门的审批工作;(c)水面占用审批:协助业主完成主管部门的审批工作;(d)标准农田占补方案(含标准农田提升方案、粮食功能区调整方案和现代农业园区调整方案);(e)耕地补充:完成方案编制等,协助业主完成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报批;(f)表土剥离方案:完成方案编制等,协助业主完成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报批;(g)安置用地方案编制;(h)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完成方案编制及评审,协助业主完成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报批;(i)土地报批阶段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完成方案编制及评审,协助业主完成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报批;(j)土地征收节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编制;(k)协助主管部门完成违法用地查处工作;(l)用地报批及业主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获取用地批复及土地勘测定界工作完成止。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的规定,满足国家、行业的相关技术服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包含工程测量和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3.2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投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5其他要求:(1)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4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2)本项目采用电子发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完成相关注册。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9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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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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