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安能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景德镇黄泥头防洪排涝工程智慧化平台信息化站内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安能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工程概况:景德镇市黄泥头防洪排涝工程防洪堤起于湘官公路(S205)旁乐矿铁路,沿南河右岸布置,经黄泥头大桥,终于何家桥;三步原排水渠、腊丽山排水渠及其他排水渠在新厂路与高岭大道交叉处汇合,后流入南河,排水渠出口处为新建黄泥头泵闸站址。
2.2货物需求一览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3 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478.57万元(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设备的出厂价格、二次深化设计费、设备及配件所需的试验费和检测费、包装费、安装费、保险费、运输费、现场服务费(包含技术指导翻译等相关费用)、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如投标人报价超过预算金额,则投标无效,做废标处理,预算金额均为含增值税价。
2.4送货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黄泥头施工现场指定区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履行合同的专业条件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财务要求:投标人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以国家税务局官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当地税务局官网查询未联网的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0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类似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供货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20年至投标截止日)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函。(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2)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截图中要明确体现出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内)
5、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范禁止投标的情形。
(4)投标人被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供应商黑名单”不得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所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6日(北京时间)报名登记参加该项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2023年7月29日15: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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